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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科技局党委成员保证自身廉洁的公开承诺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坚决支持纪检部门严肃查办违纪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3.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办事,坚持公道选人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
4.坚决拒收钱财,决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5.坚决依法行政,提高立项透明度。在计划立项、成果评比等各项科技业务活动中,坚持条件和标准,决不以权谋私。
6.严格管理亲属和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以市科技局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凡是以市科技局名义办私事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向局纪检组报告。
以上承诺诚请全市科技系统、局机关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严格监督。
市科技局党委全体委员
二OO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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