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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我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状况和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以及开展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积极性进行了深入调研,认为我市达到了规定条件要求,同意我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间自2005年7月1日算起。我市继济南、青岛、东营、威海、潍坊五城市之后成为我省第6个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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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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