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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市属企业(集团):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各区县科技局负责受理当地企业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汇总后行文,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书》一式两份、《认定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一份(电子版),于10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高新科。市属企业集团直接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 张汉正 王红海
联系电话:3183548
E-mail:zb3183548@126.com
淄博市科技局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量和质的全面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在我省开展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标准
1、产品在当地生产并已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
2、产品在当地生产尚未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但产品技术创新程度高、研究开发投入高、生产工艺先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申请认定程序
各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受理当地企业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汇总后行文,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书》、《认定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各一份于10月25日前报送齐鲁生产力中心;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 勇
齐鲁生产力中心 李树强 0531-82682091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中段路西(原济南致同机器有限公司)
附件:1、《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书》
2、《市认定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
山东省科技厅
200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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