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5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按照《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05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总结,有关总结的内容见附件。
望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并填写“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于2005年12月30日之前将工作总结(包括电子版)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王红海 联系电话:3183548
E-mail:
whh13853352178@126.com
附:1、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总结写作提纲
2、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情况一览表
3、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二00五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