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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标准化发展战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全国征集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以下简称标委会)。为加快我市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和生产力的步伐,加快技术平台建设,发挥标准化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在我市组织、推荐有关单位申请组建标委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申请组建标委会单位的范围
1、省内大专院校及省、市级科研院所
2、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
申报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计划函[2005]63号文件中的组建条件(见附件一)。
二、组织申请工作的程序
各申请单位登陆国家标准委网站(WWW.SAC.gov.cn)/全国专业标委会中查找现有标委会设立情况,结合本单位科研、技术专长确定申请方向,并填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申请表》(见附件一)。
各单位于2006年2月24日前,将申请表以电子文档和纸制文本两种形式上报市科技局。
联系人:王红海 吴建虹
联系电话:3183548 3184674
附件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的通知》(国标委计划函[2005]63号)
附件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情况简介
附件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标委计划函[2005]63号
关于征集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
委员会及工作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标准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提升我国标准化发展水平,全面实现标准化事业跨越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决定扩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规模,现征集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
一、组建原则
组建新的技术委员会应遵循以下原则:市场需要、任务明确、结构合理、保证质量、国际接轨,鼓励有实车的企业承担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二、组建条件
组建新的技术委员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标准化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明确的工作任务
(二)秘书处承担单位具有支持标准化事业的积极性及较强的工作能力,并愿意提供如人员、经费等办公保障
(三)业务范围清晰,与现有的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无交叉与冲突
(四)国际接轨,尽可能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及其认可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对口
(五)具有人才保障,多数组成人员为该专业领域国内技术专家
(六)遵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内容包括:技术委员会名称、申请单位信息、简介及工作基础、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必要性、工作范围、国内外发展现状、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对应关系、拟开展的工作内容、拟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初步方案等。
四、申请工作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委托中国标准化协会具体组织。希望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国标准化发展实际需要,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申报。
申请工作截止日期为2006年2月10日。请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寄至中国标准化协会技术部,并发送电子文本。
中国标准化协会技术部联系人:张秀春、张婧
电话:010-68366116 010-68361404
E-mail:Zj@china-cas.org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北营房东里13号同吉大厦A-212
邮编:100037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申请表
二OO五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二: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情况简介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情况可以划分为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其主要工作内容是负责提出本专业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根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协助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相应技术委员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包括对国际标准文件的表态等。是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重要组织,是国家标准化活动的具体负责和实施单位,是我国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织基础。
由于标准化涉及到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标准不仅是本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因素。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是标准运作的基本模式。标准是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来源,掌握了标准,就掌握了市场,掌握了发展的主动权。目前发达国家纷纷从技术战略发展到标准战略,通过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占领国际市场。标委会作为国家标准化活动的具体负责和实施单位,是吸纳该专业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组织标准的制修订、审查活动,可以组织全国相关专家参与并提出意见,有利于了解和掌握新的技术;通过标委会的标准制订建议权,可以将自有技术尽快转化为标准,通过标准的实施争得在该技术领域的主动权和制高点,保护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科研单位通过承担标委会工作,可以将科技、标准、产业和市场联系在一起,是科技、人才走向市场、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企业通过承担标委会工作可以通过将现有的产品、技术转化为标准,提高我国标准的先进性,推动先进技术的推广和使用,淘汰落后技术,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促进产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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