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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科办字[2006]2号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2006年国庆节将至,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平安是福”的思想观念,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淄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做好领导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安全检查落实,责任追究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节日期间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要周密部署,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节日安全

1、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于9月28日前进行自查、整改,对本单位本部门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出盲点、不留死角,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

2、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加强重点文件、财务、档案的保管。办公室做到人走灯灭,空调、热水器、微机等电源要及时切断,及时关闭办公室门窗,吸烟者及时熄灭烟头。

3、确保车辆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员在道路行驶中不抢道、不违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杜绝违章驾驶。

4、确保节日期间家庭安全及旅游安全。保管好家庭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被盗,外出时要提高警惕,防止财务失窃,注意人身安全,确保旅游顺利。

三、要加强值守,健全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要切实做好领导在岗值班、安全生产值班、事故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科室、责任人。要建立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对发生紧急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处理。

请局属各单位将自查整改情况及节日值班安排表于9月29日前报市科技局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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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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