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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市属各企业集团:
根据省科技厅鲁科函字(2005)208号文件精神,按照其规定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认真组织申报2006年度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标准和范围
1、产品在当地生产并已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
2、产品在当地生产尚未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但产品技术创新程度高、研究开发投入高、生产工艺先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必须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2005年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不得重复申报。(产品名单见附件三)
2、每项产品仅指单个型号产品,技术领域只能选择一个领域。
3、经济指标仅指该产品的指标。
4、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作为全省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到我市高新技术产品的统计数据,请各区县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工作。
5、今后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按上述要求每年10月25日前受理,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请认定程序
各区县科技局负责受理当地企业、所在地的市属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汇总后行文,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书》、《认定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申报材料务于11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王红海
联系电话:3183548
E-mail:
whh13853352178@126.com
附:(1)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书
(2)认定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
(3)2005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品名单
(4)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
(5)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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