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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山东省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
收支情况自查表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有关企业、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科技管理手段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山东省科技厅组织开发了“山东省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labs.sdstc.gov.cn/kjzx/)现已开通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项目承担法人单位,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认真学习《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各项目法人单位,根据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电话索取),登录法人单位管理界面。详细阅读《省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系统用户应用菜单中),熟悉掌握信息系统操作。
三、配置管理员信息。先期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总管理员为法人单位科研部门总管理员提供的初始登录信息。登录后,法人单位科研部门总管理员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为自己填写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同时,为本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提供初始的部门总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总管理员同上操作完善个人信息。鉴于时间较紧,部门总管理员和管理员可由一人兼任。无审计部门的,财务部门可根据对话框提示填写。
四、法人单位各部门总管理员,凭用户名和密码,须从管理系统网站主页登录。
五、其他事项
1、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要及时通知辖区企业(见附表)。
2、各法人单位财务部门,根据系统使用手册提供的“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自查表”,会同项目负责人,预填“自查表”。
3、财务部门总管理员在网上填写完“自查表”后,经科技、审计部门总管理员审查通过后,由科技部门总管理员统一上报至主管部门。
4、各法人单位将“自查表”一式五份,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报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科技局汇总上报市科技局,市属以上法人单位,直报市科技局。
5、上报时间: 4月25日前
联 系 人:吴建虹 刘月泉
朱俊儒
联系电话:3184674
传真电话:3183611
电子邮箱:zb3184674@126.com
系统咨询电话:0531-86040241
附:承担06、07年度省级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自查名单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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