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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科技局党委
关于加强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统称四项监督制度)。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分别下发通知,就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出要求。根据中组部、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就我局系统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制定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选人用人公信度,都具有重要意义。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是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各单位要从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两个满意度”的高度出发,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把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真正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
  四项监督制度是党中央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而出台的新制度。中央对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提出了“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明确要求,省委组织部确定,从4月份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并将对各地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广大干部群众掌握了解制度的知晓情况进行抽测。各党支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为目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断深化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力求先学多学深学,熟知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明确有关要求。同时,要担负起组织本单位宣传工作的责任。一是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入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作出详细的阶段性学习计划。要紧紧围绕主题安排相关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辅导讲座、会议学习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确保收到实效。在集中学习宣传活动期间,保证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集体学习和自我测试情况将作为局党委检查抽测的重要内容。二是要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确保知晓率达到100%。三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做好学用文章,真正做到在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规定中不走样,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2、组工干部要学深学透,履行好工作职责。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组织全体组工干部采取集体学习、自学、专题培训等形式,原原本本地搞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做到学深学透。一是要准确把握制度的原则要求,精通制度的条款规定,熟练掌握执行的程序方法,做四项监督制度的明白人,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与组织部门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中锤炼党性,提升水平,推进工作。三是要把搞好自身学习与协助本单位抓好干部群众的学习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好组织人事部门职责,积极促进本单位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3、各单位要组织好广大干部群众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激发干部群众自觉学习的主动性。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习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认真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和知识竞赛活动,力求学好一点、学扎实一点、学透彻一点,充分发挥好对四项监督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群众监督作用。
  三、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四项监督制度是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创新,这就要求各单位广泛深入地宣传四项监督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相关内容,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功效,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把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好、宣传好。

附件: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3.《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4.《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201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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