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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代晓厅长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修订后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今天正式实施了。我代表省科学技术厅,对今天到会的省直有关部门各位领导、新闻界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和《办法》修订颁布的有关情况向各位来宾作如下介绍:
    一、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基本情况
    科学技术奖励是党和政府鼓励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省的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在鼓励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增加技术储备、推进科技进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我省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项目105项,获奖项目数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各省市前列,共授予省科学技术奖2420项。获奖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我省基础研究水平,加快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了利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步伐,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升了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了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国家和省科技奖励获奖者中,有19人成为两院院士,970人成为省级以上技术拔尖人才,200人成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51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0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首位人员和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荣获“省劳动模范”或者“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一大批德才兼备的获奖科技人员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荣获2003年度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的彭实戈院士,创立了“金融数学”这一崭新学科,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彭一般原理”、“彭最大值原理”及其开创的倒向随机微分方程,在随机分析、随机控制和金融数学界已经获得了很高的国际知名度。由莱州市农业科学院完成的“高产玉米新品种掖单13号的选育和推广”,连续四次创全国夏玉米高产纪录,占全国玉米播种面积的50%以上,荣获200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由山东丛林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完成的“100MN油压双动铝挤压技术与装备研制”,开发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100MN油压双动铝挤压装备,全面掌握了特大铝型材生产的关键技术,突破了国外的技术封锁,荣获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由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等单位完成“陆相断陷盆地隐蔽油气藏形成机制与勘探”,系统研究了陆相断陷盆地隐蔽油气藏的形成机制,实现了油气勘探理论的新突破,有效地指导了胜利油田隐蔽油气藏的勘探,成功应用于中石化东部的中原、河南、江苏、江汉等探区,解决了中国东部主力油区持续发展的理论问题和新的储量接替领域的实践问题,对中国东部油气储量的大幅度增加和产量的回升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荣获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得益于科技管理部门的深化改革,凝结着全省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创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智慧和汗水。
    二、《办法》修订的必要性
    (一)修订《办法》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未来15年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确立了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提出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新的科技工作方针。在全省科学技术大会上,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对科技奖励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将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贯彻好、落实好,是做好今后科技奖励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结合科技奖励工作遇到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奖励重点、提高奖励力度、创新管理模式,更好地发挥科技奖励在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修订《办法》是适应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的客观需要
    国家从1999年起对科技奖励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并于2003年重新修订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评审形式、奖励力度、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办法》进行修订,保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有利于我省科技奖励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修订《办法》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科技奖励工作相关精神的具体体现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奖励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于2005年2月份转发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对规范科技奖励评审评价机制、加大奖励力度、注重知识产权、完善科技奖励体系、强化科技奖励监督以及加强获奖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科技奖励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文件。贯彻《意见》精神,对原有《办法》进行修订,有利于推进科技奖励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
    三、《办法》修订的过程
    《办法》修订列入2005年度省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后,省科技厅对修订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并成立专门起草小组,认真学习了国家科技奖励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先后赴省内外进行调研,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在《办法》起草过程中,王军民副省长多次听取省科技厅专题汇报,并对修订工作多次做出明确指示,省政府法制办自始至终地给予指导和帮助。会签过程中,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使《办法》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同时还多次召开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和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办法》中加以体现。《办法》经多次修改后,通过立法程序报省政府,并经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于今天起正式实施。
    四、《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突出了科技奖励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中的导向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办法》规定,“省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省技术发明奖将“取得发明专利且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作为授奖的必备条件,体现了鼓励原始创新、自主创新,强化知识产权的导向和理念;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增设了“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两项内容,对于鼓励我省引进技术,吸引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促进科技经济结合起到重要作用;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授奖人数由原来的不超过5名改为不限额,有助于调动外国专家来我省工作的积极性,吸引国外高层次人才参与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于借鉴国外先进科技成果、积极吸收国外优秀人才参与创新型省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大了奖励力度,建立起奖励经费的增长机制
    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的创新积极性,国家和部分省市加大了奖励力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金已经提高到20万元,上海、浙江和广东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金也相继提高到10万元,而我省仅为3万元,奖金额度处于全国各省市较后的水平,这与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在全国的位次极不相符。参照国家和有关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新《办法》将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数额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数额分别由原来的3万元、1.5万元和8000元提高到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金数额有了大幅度提高,这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科技奖励工作的重视,将极大地激励和调动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
    为保障奖励经费的稳定增长,新《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将根据科技、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提高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和奖金数额。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增强了《办法》的稳定性。
    (三)完善了科学技术奖励体系
    为使科技奖励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办法》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奖励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这对于完善科技奖励体系、提升科技奖励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四)改革了科技奖励管理方式
    为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科技奖励管理水平,新《办法》规定,“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奖等活动,应当逐步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管理”。这体现了科技奖励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避免了人为干预,使科技奖励更加科学、规范。
    五、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充分认识科技奖励在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充分认识科技奖励在推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奖励具有原始创新、自主创新和获得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的科技资源向自主创新倾斜和集中,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提升全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充分认识科技奖励在促进人才成长、培育创新团队方面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作用,通过奖励项目带动人才成长,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为人才成长和科技创新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智力保障。三是充分认识科技奖励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导向作用。通过奖励在转化推广、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成果,引导社会各界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投入,推进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嫁接传统产业的步伐,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优良的产业基础。
    (二)加强科技奖励工作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的主渠道作用,把科技奖励宣传作为科技宣传的重要内容,重点对获奖科技人员的先进事迹、获奖科技成果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重要作用以及科技奖励政策等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三)推动科技奖励体系建设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以《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做好《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科技奖励工作的支持。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完善地方科技奖励法规政策,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同志们,科学技术奖励作为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广泛、涉及广大科技人员切身利益的科技工作,多年来一直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此,我代表省科技厅,对多年来关心支持科技奖励工作的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并希望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鼓励。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科技奖励一定会在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0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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