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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科技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我区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全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区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合理配置科技经费。
三、组织重大综合性科技项目研究,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农业、工业社会发展方面科技攻关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星火、火炬等开发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以及全区重大新上项目的考察、论证、立项、鉴定验收和推广工作。
四、负责《技术合同法》的宣传和实施,并贯彻组织实施《淄博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培育和完善技术市场,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利工作的宣传,以及科技保密工作。
五、负责对民办科研机构的审批与管理,并指导全区民营科技工作。
六、负责协调我区与全国各大专院、所的联络以及科技人才的引进,科技项目的开发,并负责科技项目中试基地的建设。
七、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有关科技人员奖励政策、指导全区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办)科技管理工作,并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九、加强全区科技队伍建设,负责本区科技系统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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